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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市“国防教育暨征兵宣传进百校”活动走进暨南大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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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市“国防教育暨征兵宣传进百校”活动走进暨南大学

广州市“国防教育暨征兵宣传进百校”活动走进暨南大学

来源:《全媒体探索》2025年4月(yuè)号 全民普法是长期的(de)基础性工作。伴随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,媒介形态更迭、传播(chuánbō)平台(píngtái)多样化不断推进,法治(fǎzhì)宣传教育必须顺应这一潮流,与时俱进、推陈出新。2021年实施的《中央宣传部、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(2021-2025年)》就明确提出要“充分运用(chōngfènyùnyòng)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”。 为更好满足受众需求、提高普法效果,大众报业(bàoyè)集团山东法制报社以网络调查问卷的形式开展了普法类新媒体产品(chǎnpǐn)受众需求调研(diàoyán),并在此基础上对山东法制报普法类新媒体内容创作、传播形式及服务优化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建议(jiànyì)。 普法类新媒体产品受众需求调研(diàoyán)数据分析 调研采用网络问卷的形式,通过社交媒体平台、法律相关社区群等多种(duōzhǒng)渠道广泛发放,共收回有效答卷550份。受访者中,25—34岁(suì)群体(qúntǐ)占比40.76%,18—24岁群体占比29.14%,35—44岁群体占比19.05%,45岁及以上(yǐshàng)群体占比7.05%,18岁以下群体仅占4%。从年龄结构(niánlíngjiégòu)(niánlíngjiégòu)来看,18—34岁年轻人对普法类新(lèixīn)媒体产品(chǎnpǐn)的兴趣较高,是普法新媒体的主要受众,这也与网络平台用户年龄结构相符,能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受众对普法类新媒体产品在内容、形式、更新频率等方面的需求。 根据550份调查问卷(wènjuǎn),从渠道、内容、形式来看,普法类新媒体产品已经(yǐjīng)成为广大群众获取法律知识、解答心中疑惑的重要途径。 (一)从渠道看,社交媒体平台成为群众获取法律(fǎlǜ)知识的重要选择 数据显示,受访者获取法律知识的(de)主要渠道为(wèi)社交媒体平台(79.64%)和(hé)法律行业媒体(53.09%),其次是(shì)普法网站(48.73%),专业法律App(39.27%)、公共图书馆/法律服务中心(30.91%)和线下讲座(27.45%)的选择(xuǎnzé)比例则相对较低,朋友/家人(17.82%)的比例最低。这表明人们(rénmen)在获取法律知识时更倾向于使用线上渠道,其中社交媒体平台使用频率(pínlǜ)远高于传统渠道。 这与当前移动互联网的(de)飞速发展(fēisùfāzhǎn)密不可分。据《第55次(cì)中(zhōng)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》,截至2024年12月,我国网民规模为11.08亿人,互联网普及率为78.6%,手机网民规模达11.05亿人。在当今数字化信息飞速发展的时代,社交(shèjiāo)媒体平台(píngtái)凭借其便捷性、广泛性和即时性,为民众提供了获取各类知识包括(bāokuò)法律知识的重要窗口。微信(wēixìn)公众号、抖音、微博等社交媒体平台汇聚了众多法律专业人士、法律机构以及“自媒体”创作者发布的海量法律内容,涵盖了从日常生活中的法律常识到复杂的法律法规解读等各个(gègè)层面,吸引了大量受众。大部分受访者更倾向(qīngxiàng)于在碎片(suìpiàn)化的时间里通过浏览社交媒体平台上的法律资讯,快速获取自己感兴趣或与自身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。 (二)从内容看,群众既注重内容准确性,也注重实用性和趣味性(qùwèixìng) 调查数据显示,受访者在(zài)使用普法类新媒体产品时,最看重的(de)因素依次为内容准确性(58.36%)、趣味性(57.45%)和(hé)实用性(52.91%),这表明受众(shòuzhòng)对内容质量和实用价值有较高的期待。 法律常识、案例分析、维权指南和法律咨询是普法(pǔfǎ)类新媒体(méitǐ)产品中最受欢迎的(de)四种内容类型,分别占58.36%、54.55%、50.55%和48%。这反映出(chū)受众在获取法律知识时具有明确的需求导向。一方面,他们希望普法内容准确无误,任何错误或(huò)误导性信息都可能对其产生不良影响(bùliángyǐngxiǎng)。另一方面,实用性也是关键考量因素。法律常识能够帮助受众在日常生活中迅速(xùnsù)识别和应对常见法律问题,案例分析则通过(tōngguò)真实具体的案例场景让受众清晰了解法律在实际情境中的运用方式。 同时,以生动有趣的形式呈现法律知识,能够极大地提升受众的学习兴趣(xìngqù)和接受程度。在信息爆炸时代,相较于枯燥(kūzào)的条文讲解,趣味性内容更(gèng)容易吸引受众的注意力,促使他们主动去了解(liǎojiě)和学习法律知识。 (三(sān))从形式看,短视频、微短剧、直播(zhíbō)、图文资讯是较受欢迎的普法类新媒体产品形式 根据调查结果,短视频和微短剧是最受欢迎的(de)(de)普法(pǔfǎ)类新(lèixīn)媒体产品形式(xíngshì),受访者选择比例高达60.73%,其次是在线直播(57.82%)和图文资讯(47.82%)。从数据中可以看出,用户更倾向于快速、直观的内容呈现形式,这与现代人们快节奏的生活方式和对信息获取效率的追求有关。 短视频凭借其简洁精炼的特点,能够在短时间内将关键的法律(fǎlǜ)知识点清晰地传递给受众(shòuzhòng)。它以生动形象的画面、简洁明了的解说快速抓住受众的注意力,使(shǐ)受众在碎片化的时间里轻松获取法律知识,让复杂的法律问题变得通俗易懂。微(wēi)短剧则通过更(gèng)具故事性和情节(qíngjié)化的方式深入展现法律案例和法律理念,引发受众的情感共鸣,使法律知识更加深入人心。在线(zàixiàn)直播为普法带来了更强的互动性和实时性,受众可以在直播过程中随时提问(tíwèn),与主播或法律专家进行实时互动,及时解答心中的疑惑。图文资讯则以其简洁直观、便于阅读(yuèdú)和保存的优势,成为受众获取法律知识的重要途径之一。 做好普法类新媒体(méitǐ)产品的建议 山东法制报(fǎzhìbào)作为山东省唯一的法治类综合媒体,在融媒语境下(xià)如何做好法治宣传教育,在大众报业集团(jítuán)实施融合转型发展之际如何实现自身新突破,是报社近年来研究的一项重要课题。 应进一步明确山东法制报在山东法治宣传教育体系中的战略定位,强化跨部门合作与资源整合,与法律行业机构、法学(fǎxué)院校等建立长期(chángqī)合作关系,实现资源共享、优势互补。建立包括内容创作、审核发布、传播推广(tuīguǎng)、效果评估等环节在内的长效运营机制,进一步打造普及法律知识(zhīshí)、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平台,设定清晰、具体的目标(mùbiāo),指导新媒体产品(chǎnpǐn)的创作与传播。 (一)精准定位(dìngwèi)受众需求 法律是一门非常专业且复杂的(de)社会科学,不同年龄阶段、不同学历背景、不同职业的人群对法律知识(zhīshí)的掌握程度是不一样的,他们对法律的需求也是存在差异(chāyì)的[3]。这就需要进一步细分受众(shòuzhòng)群体,根据不同年龄、职业、地域等特征,深入了解其(qí)对法律知识的个性化需求,针对性地创作普法内容。 针对企业职工,提供劳动法律法规、商业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等(děng)方面(fāngmiàn)的(de)(de)内容;针对教育水平不高、对法律不太熟悉(bùtàishúxī)的人群,通过传播简单易懂的法治故事和案例,帮助他们学习基础的法律知识,培养(péiyǎng)正确的法治观念;对于已有法律基础的人群,根据其日常工作和生活需求,普及(pǔjí)更专业的法律知识,以提高他们对法律知识的准确(zhǔnquè)理解;针对青少年群体,制作与校园生活、网络安全相关的普法产品。例如,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检察院首部原创普法微动漫《朵朵普法课堂——砸门的“爆破手”》,以14岁少年小亮的曲折经历为主线,细腻描绘了他因(yīn)家庭教育缺位,不慎与不良伙伴为伍,最终误入歧途、深陷法网的悲剧,巧妙地将法律知识与动画艺术相融合,在潜移默化(qiányímòhuà)中(zhōng)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。 全媒体时代,受众(shòuzhòng)对(duì)普法产品的(de)期待日益多元化,对信息的接收方式也趋向碎片化、即时化与互动化。为了满足这一需求,需要不断创新与优化普法产品的供给,同时改善并升级信息传播的方式。 1.短视频以(yǐ)其短小精悍、易于(yìyú)传播的(de)特点,成为普法产品的“主力军”。制作一系列(yīxìliè)涵盖日常法律常识、案例分析、法律解读等内容的短视频,通过生动的画面、简洁的语言,让复杂的法律知识(zhīshí)变得通俗易懂,便于受众(shòuzhòng)在(zài)快节奏的生活中快速吸收。同时,利用(lìyòng)短视频平台的算法推荐机制,将普法内容精准推送至(zhì)目标(mùbiāo)受众,提高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。例如,新疆乌苏市警察热合木·热合曼(昵称“馕警官”)在社交媒体平台开设账号,通过“馕言文”(夹杂维吾尔语语法的普通话)进行反诈宣传,搭配“红灯停”的趣味表达等幽默段子、“你的眼睛长到笼子里了吗”等方言与普法结合的形式迅速“出(chū)圈”,短视频播放量破千万,甚至衍生出“国际馕警”“加盟派出所”等“二创梗”。 这种接地气的(de)普法短视频之所以能(néng)突破传播(chuánbō)壁垒,本质在于打破了传统普法的严肃刻板印象,构建了“知识传播+情感连接”的双重叙事(shì)体系。当“馕警官”用“巴郎子,钱要攒住呢”这种融合地域文化的表达拆解诈骗套路时,法律条文不再是冰冷的文字,而是转化为(wèi)贴近生活、贴近群众的身边事。 2.微短剧以其短平快、强共鸣、易(yì)传播的特点,以情感(qínggǎn)共鸣与沉浸体验将法律知识融入生活化叙事,打破传统(chuántǒng)普法的单向说教模式。例如,近年来(jìnniánlái)“海南(hǎinán)公安”抖音号推出《我当上公主了 警方:蹲下!》《你很幸运(xìngyùn),没“中奖”》《瘾君子的自白》等多部创意十足的微短剧,以年轻化、幽默且大胆的方式普及反诈、禁毒等安全知识,同时结合网络热梗和现实案例有效提升宣传效果。 3.直播作为一种即时互动(hùdòng)的传播方式,也为普法工作提供了新的舞台。采用直播方式在线解答公众(gōngzhòng)法律疑问、进行实时互动,能够增强普法教育的互动性和参与感。例如,厦门公安抽调(chōudiào)全局青年民警、辅警组成(zǔchéng)新媒体团队,在平台以直播带货方式进行普法,方式新颖,运用网络热词(rècí)更容易引起年轻群体的共鸣,使他们愿意参与到互动中来,从而更好地了解公安工作和法律知识,进而(jìnér)扩大普法宣传的覆盖范围(fùgàifànwéi)。 4.在图文资讯方面,应继续发挥其传统优势,结合新(xīn)媒体的(de)特点进行创新(chuàngxīn)。通过图文并茂、数据可视化等方式,将枯燥(kūzào)的法律条文转化为易于理解的图文资讯,满足受众对于深度阅读和信息可视化的需求。 此外,可以积极运用AI技术进行普法宣传,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(gōngzuò)的智能化。如利用(lìyòng)VR/AR技术,让用户沉浸式体验庭审流程。开发AI普法助手,24小时在线为受众提供即时的法律咨询和解答(jiědá)服务,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、案例解读等信息(xìnxī),帮助(bāngzhù)受众快速获取法律知识。 (三(sān))提升内容专业性和可读性 在(zài)创作(chuàngzuò)普法(pǔfǎ)类新媒体产品时,应将内容专业性置于核心地位。在“人人都有麦克风”的时代,普法产品也存在内容质量参差不齐的现象。不严谨(yánjǐn)甚至带有偏见的法律观点不仅可能误导受众,还可能对司法机关的正常办案流程造成干扰。 1.建立内容审核机制,对普法稿件、普法视频脚本进行法律专业审核,杜绝任何错误解读或误导性的信息流出。例如,在涉及复杂(fùzá)法律条文解读时(shí),首先必须经过法官或法律专家(zhuānjiā)的把关;其次,要(yào)积极加强与政法部门、律所、法学院校的合作,定期邀请权威法律人士开展内部培训,提升内容生产团队的法律素养(sùyǎng);再次,在选择普法内容素材时,应优先选取具有广泛代表性和权威性的案例,对于热点法律事件要秉持(bǐngchí)客观(kèguān)、公正的态度进行深度剖析,避免片面解读或情绪化引导;最后,通过建立用户反馈渠道及时收集受众意见和建议,根据(gēnjù)反馈不断优化改进,持续提升普法类新媒体(méitǐ)产品的专业性。 2.注重趣味性,让法律知识(zhīshí)以更加生动有趣的方式触达受众。法律知识本身往往因其严谨性和专业性而显得枯燥,但(dàn)新媒体的优势在于形式多样、互动性强,可以充分利用这些(zhèxiē)特点,将普法内容包装得既(jì)准确又引人入胜。例如,山东东营公安局推出的系列“魔性反诈”视频,将生活中诸如石头(shítou)、草球子等常见事物拟人化,使用网络热梗“我是×××,我不同意×××”面对面“喊话(hǎnhuà)”,用通俗易懂、接地气的语言生动演绎反诈知识,让网友在轻松氛围中记住(jìzhù)反诈常识。 具体而言,一方面,可以融入创意(chuàngyì)元素,如通过(tōngguò)动画、微电影、短剧等形式将复杂的法律(fǎlǜ)(fǎlǜ)案例或法规以故事化的方式呈现,让受众轻松愉快地学习法律知识(zhīshí)。另一方面,可增加互动性环节,如设置法律知识问答、法律案例分析(fēnxī)比赛等鼓励受众参与进来(jìnlái),提高其学习兴趣。同时,可以利用短视频、直播等形式,邀请法律专家进行实时解答、案例分析,让法律知识更加贴近群众(qúnzhòng),满足不同年龄层、不同兴趣偏好的受众需求。还可以结合时下流行元素和热点话题,将法律知识巧妙地融入其中,如通过法律视角解读热门影视剧剧情、分析网络热点事件中的法律问题等,使普法内容(nèiróng)更加贴近生活实际,提升受众的共鸣度和参与度,从而更好(gènghǎo)地满足受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。 普法(pǔfǎ)类新媒体产品的创制对于提升全民法律素养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。通过本次对普法类新媒体产品受众需求的调查研究,我们深入了(le)解了不同受众在内容、形式、传播途径等方面(fāngmiàn)的需求特点,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优化提供了有力(yǒulì)依据。 未来,普法(pǔfǎ)类新媒体产品应不断创新发展,以(yǐ)适应时代变化和受众需求。通过持续改进和优化,法治宣传教育工作(gōngzuò)会更加精准、高效,使法律知识真正深入人心,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贡献更大力量。 (作者单位:大众报业集团山东(shāndōng)法制报社) 本文刊于《全媒体(méitǐ)探索》2025年4月(yuè)号,原标题为《普法类新媒体产品受众需求调查研究》,参考文献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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